
傳承中醫國家政策

一、申請出師考試人員范圍
(一)簽訂《師承關系合同》經縣級以上公證機構公證,并在市、縣中醫藥管理部門備案的人員。
(二)截止2021年6月15日,連續跟師學習滿3年的(跟師學習時間從公證之日起算起)。
二、申請出師考試需提交材料
(一)傳統醫學師承出師考核申請表(見附件);
(二)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;
(三)申請人小二寸(藍底)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張;
(四)申請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,或教育部門開具的學歷證明;
(五)指導老師醫師資格證書、醫師執業證書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,或核準其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出具的從事中醫、民族醫臨床工作15年以上證明;
(六)經公證的《傳統醫學師承關系合同書》;
(七)跟師學習相關材料;
1、反映師承人員職業道德、工作態度及勞動紀律、師徒關系、跟師臨床實踐時間等表現的考核表。
2、本人獨立完成的、能反映指導老師臨床經驗和專長,并全面完整體現診療疾病全過程的典型臨床醫案40篇;跟師臨床學習經典和專著的心得體會10篇(指導老師批閱,評語不少于200字);每個工作日1篇跟師筆記,每年不少于220篇,每篇不少于500字,要求為手寫原始記錄。或跟師學習記錄與《師承關系合同》內的教學安排相符。
(八)市(州)中醫藥管理局、長白山管委會社會辦、省管縣中醫藥管理局出具的報名資格審核意見(加蓋公章)。
三、出師考試報名審核
省中醫藥管理局計劃于7月1-2日在長春中醫藥大學進行報名資格審核,具體地點另行通知。請各市(州)中醫藥管理局專人負責,認真匯總本地區申報情況,攜帶材料(材料1-6、8)抵達審核現場。無誤的申報材料存檔,有誤的申報材料直接返回。
四、出師考試內容
出師考試擬于7月17-18日在長春中醫藥大學進行,具體考試時間、地點以準考證為準,考試成績當天公布。
出師考試由綜合筆試及實踐技能考試兩部分組成,依據《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(試行)》(國家中醫藥管理局2007版)進行命審題。綜合筆試總分300分,180分及以上為“合格”;實踐技能總分100分,60分及以上為“合格”。兩部分均“合格”為“出師考試合格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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